民國106年 第2梯次 飲料調製乙級 學科

第54題

若某公司從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行為,則該公司事業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或其他受 僱人的哪一項可能作為,不受水污染防治法的保障?

題目

若某公司從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行為,則該公司事業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或其他受 僱人的哪一項可能作為,不受水污染防治法的保障?

  1. (1) 擔任訴訟程序之證人
  2. (2) 為蒐集違法情資而參與違法行為
  3. (3) 向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揭露違反本法之行為
  4. (4) 拒絕參與違法行為

官方答案

(2) 為蒐集違法情資而參與違法行為

解析

依《水污染防治法》第 46 條,事業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或其他受僱人因擔任訴訟程序證人、向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揭露違法行為、拒絕參與違法行為,受法保障不受不利處分。但「為蒐集違法情資而參與違法行為」屬主動介入違法行為,非善意揭露或拒絕,不在保護範圍內,故可能不受法保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