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飲料調製乙級 學科
第9題
有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有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勞工投保單位即為職業災害之賠償單位
- (2) 原事業單位交付承攬,不需負連帶補償責任
- (3) 承攬廠商應自負職業災害之賠償責任
- (4) 原事業單位交付廠商承攬,如不幸發生承攬廠商所僱勞工墜落致死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廠商負連帶補償責任
官方答案
(4) 原事業單位交付廠商承攬,如不幸發生承攬廠商所僱勞工墜落致死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廠商負連帶補償責任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62條,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補償責任(選項4正確),以保障勞工受償權、避免原事業單位藉承攬脫免責任。選項2「不需負連帶補償責任」與法規相違;選項3稱承攬廠商「應自負」賠償責任,忽略原事業單位連帶責任,不正確;選項1將投保單位等同賠償單位亦非必然。故原事業單位對承攬災害負連帶補償責任為正確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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