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飲料調製乙級 學科

第10題

為防止污染食品,餐飲作業場所對於貓、狗等寵物

題目

為防止污染食品,餐飲作業場所對於貓、狗等寵物

  1. (1) 可以攜入作業場所
  2. (2) 可以留在身邊
  3. (3) 可以幫忙看門
  4. (4) 應予管制

官方答案

(4) 應予管制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2 條及《優良衛生規範(GHP)》,餐飲作業場所應防止寵物(貓、狗)進入或停留,以避免毛髮、排泄物、寄生蟲污染食品,故應予管制(禁止進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