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2梯次 飲料調製丙級 學科
第69題
食物設備用具之材料不可含
題目
食物設備用具之材料不可含
- (1) 銅
- (2) 鉛
- (3) 鐵
- (4) 鋁
官方答案
(2) 鉛
解析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之材質不得含有對人體有害之物質。鉛為重金屬毒物,長期攝入會造成神經與造血系統傷害,故設備用具材料不可含鉛。銅、鐵、鋁在符合食品接觸材質規範下可使用(如304不鏽鋼含鐵、鋁製容器需符合標準),唯需注意酸性飲料不宜長時間接觸金屬。法規重點在於禁用有毒重金屬,確保食品接觸面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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