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飲料調製丙級 學科

第48題

104 年7 月起我國包裝食品除熱量外,強制要求標示之營養素為

題目

104 年7 月起我國包裝食品除熱量外,強制要求標示之營養素為

  1. (1)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 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及纖維
  2. (2)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及糖
  3. (3) 蛋白質、 脂肪、碳水化合物、鈉、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及鈣質
  4. (4)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飽和脂肪、 反式脂肪

官方答案

(2)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及糖

解析

依衛生福利部規定,自104年7月1日起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採「1+7」強制格式,除熱量外,須標示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及糖,共七項,故選2。選項1多出纖維、選項3多出鈣質,均非當時強制項目;選項4缺少糖,不完整。此規範旨在讓消費者清楚掌握糖與反式脂肪等熱門健康指標,業者應如實標示以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要求。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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