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餐飲服務丙級 學科
第61題
餐飲從業人員應遵守衛生法規之要求,下列何者不合乎衛生規定?
題目
餐飲從業人員應遵守衛生法規之要求,下列何者不合乎衛生規定?
- (1) 每年主動健康檢查乙次
- (2) 與食品直接接觸之工作,只要常洗手,可留指甲、戴戒指
- (3) 工作前應用清潔劑洗淨手部
- (4) 工作時應穿戴整齊之工作衣帽
官方答案
(2) 與食品直接接觸之工作,只要常洗手,可留指甲、戴戒指
解析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規定,食品從業人員在從事與食品直接接觸之工作時,手部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或佩戴戒指、手錶、手鍊等飾品,以防飾品縫隙藏匿汙垢細菌造成交叉污染,或飾品脫落混入食品引發物理性異物危害。因此選項(2)即使經常洗手,仍嚴禁留指甲與佩戴戒指。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健康檢查、工作前洗手及穿戴整齊工作衣帽均符合法規要求。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