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餐飲服務丙級 學科
第57題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查結 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題目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查結 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 (1)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 (2) 補充修正資料再審
- (3) 認定不應開發
- (4) 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官方答案
(1)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解析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3條及審查作業規範,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若綜合評估後認為該開發行為對環境未有重大影響之虞,得作成「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結論。若認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則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或認定不應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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