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餐飲服務丙級 學科

第63題

女性同仁妊娠3 個月以上流產者,應給幾周有薪產假?

題目

女性同仁妊娠3 個月以上流產者,應給幾周有薪產假?

  1. (1) 4
  2. (2) 3
  3. (3) 2
  4. (4) 1 周

官方答案

(1) 4

解析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0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4星期(周)。另依同條規定,受僱工作在6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6個月者減半發給。因此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依法給予4周有薪產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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