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餐飲服務丙級 學科
第65題
A 受雇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上之 何種罪刑?
題目
A 受雇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上之 何種罪刑?
- (1) 工商秘密罪
- (2) 違反公平交易法
- (3) 侵占罪
- (4) 侵害著作權罪
官方答案
(3) 侵占罪
解析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36條規定,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者,構成業務侵占罪。受雇會計保管或經手公司公款屬於業務範疇,若因個人財務問題擅自將公司資金轉入私人或親屬帳戶,即屬於侵吞業務上持有的公款,觸犯刑法之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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