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餐飲服務丙級 學科
第59題
受雇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下列何者?
題目
受雇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下列何者?
- (1) 受雇人
- (2) 雇用人與受雇人共有
- (3) 雇用人
- (4) 雇用人所指定之自然人或法人
官方答案
(3) 雇用人
解析
依據台灣《專利法》第7條規定,受雇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雇用人,但雇用人應給予受雇人適當之報酬;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題幹未提及特殊契約約定,因此依專利法法定原則,職務上之研發成果,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依法直接歸屬於雇用人(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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