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餐飲服務丙級 學科

第61題

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誇張、易生誤解及下列何項?

題目

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誇張、易生誤解及下列何項?

  1. (1) 圖片清晰
  2. (2) 不實
  3. (3) 解釋清楚
  4. (4) 資訊透明

官方答案

(2) 不實

解析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因此選項2「不實」為正確答案。法律規範目的在於保障消費者知情權並維護交易秩序,避免業者藉由虛假或誇大資訊誤導大眾;至於圖片清晰、解釋清楚及資訊透明,均屬於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正向資訊揭露行為,並非法令禁止之項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