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旅館客房服務丙級 學科
第12題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題目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 (1) 避免每班站立7 小時以上之作業
- (2) 避免砷或鉛的暴露
- (3)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 (4) 避免重體力勞動的職務
官方答案
(3)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解析
依據勞工健康保護及母性健康保護相關規範與勞動部指引,有流產病史之懷孕女性勞工應避免暴露於危害因子(如砷、鉛等化學毒物)、避免長時間久站(如每班連續站立7小時以上)及重體力勞動作業。在負重作業限制上,一般多限制提舉重物在10公斤或以上之劇烈負重,而3公斤屬於極輕負荷,通常非絕對禁止項目,故選項(3)敘述為非。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