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食物製備單一級 學科
第38題
公司負責人為了要節省開銷,將員工薪資以高報低來投保全民健保及勞保,是觸犯了刑法上之何種罪 刑?
題目
公司負責人為了要節省開銷,將員工薪資以高報低來投保全民健保及勞保,是觸犯了刑法上之何種罪 刑?
- (1) 侵占罪
- (2) 工商秘密罪
- (3) 詐欺罪
- (4) 背信罪
官方答案
(3) 詐欺罪
解析
雇主為節省保費支出,將員工薪資「以多報少」(以高報低)申報勞保、就保及健保投保薪資,致使保險機關核算短收保費,獲得減少支出之不法利益,觸犯《刑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同時因申報不實業務文書,亦常牽涉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侵占罪指將他人持有物易為所有,背信罪指違背受託任務致損害本人利益,工商秘密罪則為洩漏商業機密,均與短報投保薪資之欺瞞行為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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