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食物製備單一級 學科

第71題

104 年7 月起我國包裝食品除熱量外,強制要求標示之營養素為

題目

104 年7 月起我國包裝食品除熱量外,強制要求標示之營養素為

  1. (1)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 鈉、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及鈣質
  2. (2)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飽和脂肪、反式脂肪
  3. (3)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及糖
  4. (4)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及纖維

官方答案

(3)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及糖

解析

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之「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自民國104年(2015年)7月1日起,包裝食品除「熱量」外,強制標示的營養素項目由原本的「1加6」修正為「1加7」,新增了「糖」項目。完整標示項目包含:熱量、蛋白質、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碳水化合物、糖以及鈉。選項1的鈣質與選項4的膳食纖維均屬於自願標示項目,並非法定基本強制標示項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