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食物製備單一級 學科
第71題
104 年7 月起我國包裝食品除熱量外,強制要求標示之營養素為
題目
104 年7 月起我國包裝食品除熱量外,強制要求標示之營養素為
- (1)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 鈉、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及鈣質
- (2)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飽和脂肪、反式脂肪
- (3)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及糖
- (4)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及纖維
官方答案
(3)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及糖
解析
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之「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自民國104年(2015年)7月1日起,包裝食品除「熱量」外,強制標示的營養素項目由原本的「1加6」修正為「1加7」,新增了「糖」項目。完整標示項目包含:熱量、蛋白質、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碳水化合物、糖以及鈉。選項1的鈣質與選項4的膳食纖維均屬於自願標示項目,並非法定基本強制標示項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