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食物製備單一級 學科
第75題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工作檯面或調理檯面之照明規範,應達下列哪一個條件
題目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工作檯面或調理檯面之照明規範,應達下列哪一個條件
- (1) 200 米燭光以上
- (2) 140 米燭光以上
- (3) 120 米燭光以上
- (4) 180 米燭光以上
官方答案
(1) 200 米燭光以上
解析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規範,食品製造或餐飲業作業場所之工作檯面、調理檯面或檢驗檯面,其工作面之照明光度應保持在200米燭光(Lux)以上;而一般作業場所的地面工作照度則應保持在100米燭光以上,以確保食品調配、修整、異物挑選與清潔作業時有足夠光線,保障食品衛生與人員操作安全。因此調理檯面之照明標準應達200米燭光以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