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食物製備單一級 學科
第10題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其法律責任為:
題目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其法律責任為:
- (1) 僅需負刑事責任
- (2)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須負擔
- (3)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不須負擔
- (4) 僅需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官方答案
(2)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須負擔
解析
依據台灣現行《營業秘密法》第12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營業秘密者,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同法第13條之1更明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營業秘密所有人之利益,而有竊取、侵占、擅自重製等侵害行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罰金。因此侵害他人營業秘密,行為人須同時承擔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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