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食物製備單一級 學科

第10題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其法律責任為:

題目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其法律責任為:

  1. (1) 僅需負刑事責任
  2. (2)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須負擔
  3. (3)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不須負擔
  4. (4) 僅需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官方答案

(2)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須負擔

解析

依據台灣現行《營業秘密法》第12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營業秘密者,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同法第13條之1更明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營業秘密所有人之利益,而有竊取、侵占、擅自重製等侵害行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罰金。因此侵害他人營業秘密,行為人須同時承擔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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