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原住民族行政 臺灣原住民族史

第2題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 領域》於國中階段歷史科「日本帝國時期的臺灣」此一學習主題項下列有 學習內容條目「歷Ea-Ⅳ-3『…

題目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 領域》於國中階段歷史科「日本帝國時期的臺灣」此一學習主題項下列有 學習內容條目「歷Ea-Ⅳ-3『理蕃』政策與原住民族社會的對應。」如果您 是教科書作者,請問您認為相應單元應該包括那些內容?(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單元定位與設計原則:本條目屬「日本帝國時期的臺灣」主題,重點不在背誦政策條文,而在呈現政策與原住民族社會之間的互動關係。教材宜採「政策—社會回應」的雙向架構,避免把原住民族寫成僅被動受害的客體,須同時呈現其抵抗、協商、調適與能動性,並以族語地名、口述材料與總督府檔案並置,培養史料批判能力。
  • 二、理蕃政策的歷史脈絡與分期:先說明日本領臺初期對蕃地控制不足,警察、隘勇線與武力討伐並行;1907至1915年佐久間左馬太總督推動「五年理蕃計畫」,以隘勇線推進壓縮山地社會空間;1914年太魯閣戰爭後大體完成軍事控制;1930年霧社事件暴露治理正當性危機;1937年後進入皇民化階段,理蕃轉為教化與動員。宜讓學生理解政策並非一成不變,而是隨殖民需求調整。
  • 三、治理技術與制度內涵:內容應涵蓋蕃地警察與駐在所網絡、隘勇線與通電鐵絲網、蕃社戶口與頭目制度改造、集團移住與聚落重整、授產政策(水田化、定耕、養蠶、樟腦與林木開發)、蕃童教育所與蕃人公學校、醫療與傳染病防治、神社與改姓名、取締出草與室內葬等風俗。這些技術共同構成「空間、身體、知識」三層控制,須說明其如何改變部落生計與社會組織。
  • 四、原住民族社會的對應:應分為抵抗、協力與調適三類。抵抗如大豹社、太魯閣族、布農族大分事件與1930年賽德克族霧社事件;協力如擔任巡查、壯丁團、保甲或協助山林開發者;調適則表現在遷村後的生計轉型、族群邊界重組、基督宗教與傳統祭儀的並存。教材須避免二分法,說明不同族群、地域與世代的行動邏輯差異,並討論其代價與限制。
  • 五、戰爭動員與戰後延續:1937年後理蕃政策併入皇民化,內容包括國語(日語)運動、神社參拜、改姓名與志願兵制度;1942年起招募高砂義勇隊赴南洋作戰,族人以身體承擔殖民動員的風險。單元末尾宜銜接戰後「山地平地化」政策,指出殖民治理技術的延續與斷裂,使學生看見歷史的長時段效應,而非將1945年視為全然斷點。
  • 六、教學活動與評量建議:可設計史料判讀(總督府公文、紀念寫真帖、族人口述)、地圖疊圖(隘勇線與傳統領域)、議題討論(「理蕃」一詞的立場、霧社事件的詮釋差異)與小論文。評量宜兼顧事實理解、史料證據運用與同理詮釋,並提醒教師使用中性、尊重族人的稱謂,避免複製殖民時期的歧視語彙。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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