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勞工行政 就業安全制度

第2題

請說明移民政策與移工政策之異同,目前政府積極在推動的中階技術留 才方案在政策定位上究竟屬於前項何種政策,並請提出改進的建議? (25 分)

題目

請說明移民政策與移工政策之異同,目前政府積極在推動的中階技術留 才方案在政策定位上究竟屬於前項何種政策,並請提出改進的建議? (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移民政策(immigration policy)係國家對外國人入境、居留、永久居留、歸化、家庭團聚與社會融合所為之制度安排,重點在人口與人才之選擇、長期定居及國民身分之取得。移工政策(migrant worker policy)則係因國內特定勞動力不足,依配額、資格與期限引進外籍勞工,以補充性、暫時性及期滿離境為原則,重點在缺工補充與勞動市場調節。
  • 二、兩者相同之處在於均涉及外國人入境、居留與工作管理,須處理來源國合作、仲介管理、勞動權益、社會保障及非法打工查緝,也會影響本國工資與就業。主要差異在政策目的、身分安排與權利內容:移民政策追求長期定居與社會融合,提供家庭團聚、永久居留乃至歸化;移工政策則以定期契約、工作居留為主,原則上不當然取得定居權,社會參與亦較有限。
  • 三、我國二○二二年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即一般所稱中階技術留才方案,讓在台工作滿一定年限,或具備技術、薪資門檻之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不受原工作年限限制,並可依相關規定申請永久居留;適用類別包括製造、營造、農業、漁撈及看護等。其法制仍以《就業服務法》及《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為基礎,由勞動部主政,故形式上屬移工政策之延伸;但因其提供長期留用與定居路徑,實質上已具有移民政策之過渡功能。
  • 四、若必須在二者間定位,本文認為應歸入移民政策,性質上屬於「勞動移民」(labor immigration),而非傳統依親或投資移民;它是以移工政策為工具、以移民政策為目標的混合型制度。惟其家庭團聚、社會融合與歸化仍不完整,現階段宜稱為「準移民政策」,並以專法補足。
  • 五、改進建議如下:第一,提升法制位階,制定勞動移民專法或修正《就業服務法》、《入出國及移民法》,明確居留、永居、家庭團聚與歸化之銜接。第二,建立產業別薪資下限與技術認定,定期評估對本國就業與工資之影響,避免低薪替代。第三,結合技職教育、語言訓練與證照制度,建立升遷與職涯階梯。第四,強化社會融合、住宅、健保與子女教育支持,並課以雇主直接聘僱與反剝削責任,簡化申請流程及申訴機制。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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