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教育行政 教育哲學

第2題

按照馬勒席爾(M. Mothersill)的界說,美的事物都具有那些特質?教育 要如何運作,才能發展這些特質,並奠定美育基礎?(25分)

題目

按照馬勒席爾(M. Mothersill)的界說,美的事物都具有那些特質?教育 要如何運作,才能發展這些特質,並奠定美育基礎?(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界說定位:馬勒席爾(M. Mothersill)在《美之重建》(Beauty Restored)中反對把美化約為主觀偏好或神祕的審美態度,主張美是對象可辨識的性質,美的判斷有其理性可辯護的基礎。她以「品味」(taste)與「想像」(imagination)說明鑑賞活動,認為美感愉悅既是當下的,也是可普遍化的。
  • 二、個別性(individuality):美的判斷總是針對「這一個」具體對象而發,不能僅憑類別或規則推得。同一類型的事物,因細節、比例、質地與脈絡之差異,美醜判斷可以不同;因此美育須重視個別作品的獨特性,避免以統一規格或標準化評分抹平差異。
  • 三、普遍性(universality):美的宣稱雖出於個別感受,卻預設他人「若站在相同位置亦應同意」,具有可溝通、可要求共鳴的性格。此特質使美感經驗成為公共文化的一部分,也說明美感判斷須以理由支持,而非僅訴諸「我喜歡」。
  • 四、依附性與整體性(supervenience/organic unity):美並非獨立漂浮的性質,而是依附於對象的色彩、線條、節奏、結構、比例與表現等知覺基礎之上;當這些基礎改變,美亦隨之改變。故美感須以完整的知覺經驗為前提,片段化、概念化的認識不足以掌握美。
  • 五、無私而即時的愉悅(disinterested, immediate pleasure):美的愉悅不繫於佔有、實用或利害計算,而是對象本身在直觀中令人滿足。此特質使美感有別於感官快適與道德讚許,也提示美育應減少功利化與競賽化,讓學生得以「無所為而為」地觀賞。
  • 六、美育運作:課程宜採「鑑賞—描述—批判—創作」循環,提供多元經典與在地作品,訓練知覺敏銳度與美感語彙;教學以開放式提問、同儕對話與作品並置比較,培養品味與理由;環境上經營校園美學、美術館與社區走讀;評量宜採歷程檔案與創作展演,兼重感受、表達與反省。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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