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體育行政 體育原理

第2題

運動產業受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影響巨大,但研究指出臺灣 民眾之健身運動行為仍可維持,請說明政府所採取相對應的紓困措施。 (25分)

題目

運動產業受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影響巨大,但研究指出臺灣 民眾之健身運動行為仍可維持,請說明政府所採取相對應的紓困措施。 (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疫情期間健身房、場館、賽事、運動旅遊與用品零售受人流管制、邊境管制及消費緊縮衝擊,政府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推動紓困,教育部體育署並提出運動產業紓困振興方案。政策原則為從寬、從速、從簡,重點在保住營運資金與就業,避免產業鏈斷裂,並以防疫指引維持可運作空間。
  • 二、營運與薪資支持:對受衝擊的運動場館、健身中心、運動服務業、賽事與展演辦理單位、運動用品製造與批發零售業等,提供員工薪資補貼、營運成本補助、租金減免或緩繳、水電費減免及稅費緩繳。部分方案採定額補貼或按營業額衰退比例核給,以協助業者支付固定成本、留住教練與員工,降低歇業與裁員。
  • 三、金融與就業支持:透過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貸款利息補貼、融資展延與還款寬限,緩解現金流壓力;並結合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安心就業計畫與安心即時上工,協助受減班休息的教練、裁判、場館人員維持收入並提升職能。此類措施兼具紓困與人力資本投資功能,但需簡化申請流程與認定標準。
  • 四、振興與轉型:發放動滋券鼓勵民眾消費運動服務,帶動場館、賽事與運動用品買氣;補助線上課程、數位行銷、預約系統與遠距健身,協助產業數位轉型;同時公布場館防疫指引與安心標章,重建消費者信心。部分地方政府亦加碼場館租金減免與運動課程補助,形成中央與地方協力。
  • 五、限制與建議:紓困多要求稅籍、營業登記或一定規模,微型工作室、自營教練與非典型工作者較易被漏接;補助也偏向大型場館,基層賽事與偏鄉服務恢復較慢。建議建立運動產業資料庫與常態化風險準備、採簡式定額補助、強化勞健保與職業保險,並將數位能力、防疫韌性納入中長期振興,而非一次性消費券。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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