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國際文教行政(選試西班牙文) 教育哲學與比較教育
第2題
一般在進行教育工作時會援引皮德斯(R. S. Peters)的教育三大規準, 以區分教育與反教育。這三大規準分別為: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
題目
一般在進行教育工作時會援引皮德斯(R. S. Peters)的教育三大規準, 以區分教育與反教育。這三大規準分別為: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 合認知性(Cognitiveness)、合自願性(Voluntariness),請詳細解釋這三 者的意義。並分別針對這三者,各舉教育與反教育的一個例子(一共六 個例子),說明為什麼該例子是教育或反教育的情況?(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指教育所傳遞的內容與活動本身須具備內在價值,能導向值得過的生活,而非僅有工具效益或短暫用途。教師須慎選教材與方法,使學生樂於追求知識、德性與有意義的活動。教育例:教師引導學生閱讀經典、討論誠信並在校園實踐;反教育例:補習班以羞辱與恐懼逼學生背誦,手段與內容皆缺乏價值。
- 二、合認知性(cognitiveness):指教育須傳遞具認知意義、可理解與可檢證的知識,培養批判思考與說明理由的能力,使學習者知其所以然,而非流於制約或灌輸。教育例:自然課讓學生設計實驗、驗證假設並討論誤差來源;反教育例:以反覆口號灌輸未經檢證的主張,禁止提問與質疑。
- 三、合自願性(voluntariness):指學習者須有意識、出於意願地參與,教師應尊重其自主,避免強迫、欺騙或操弄,並逐步培養自律與承諾。教育例:教師提供專題選項,學生依興趣選擇並負責完成;反教育例:以體罰或退學威脅強迫學生參與,學生僅因恐懼而服從。
- 四、三者關係:合價值性界定「教什麼值得」,合認知性界定「如何教得有理」,合自願性界定「如何教得尊重」;三者相互依存,缺一即淪為訓練、灌輸或放任。以此檢核,可區辨教育與反教育、教化與宣傳。
- 五、運用與限制:三規準屬概念分析工具,並非萬靈丹;實際判斷須顧及年齡、文化與脈絡,價值爭議亦需公共審議。教師宜以其自我檢核課程目的、內容與師生關係,避免以分數、服從或市場成效取代教育本身。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