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財稅法務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第20題
納稅義務人甲遭受補稅及罰鍰處分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納稅義務人甲遭受補稅及罰鍰處分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甲會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稅款繳款書、裁處書及罰鍰繳款書 B. 甲對補稅及罰鍰處分均不服時,得同時對該二者申請復查 C. 甲如僅對補稅部分提起行政救濟,則罰鍰部分會因其未提起行政救濟而確定,嗣後不會再變更 D. 甲未繳納稅款,也可以申請復查
官方答案
- 答案:C. 甲如僅對補稅部分提起行政救濟,則罰鍰部分會因其未提起行政救濟而確定,嗣後不會再變更
解析
補稅與罰鍰雖常伴隨發生,但屬不同行政處分。甲僅就補稅申請復查,罰鍰部分固可能因未救濟而先行確定,惟罰鍰係以漏稅額及違章事實為基礎;若本稅處分經復查、訴願或行政訴訟變更,原罰鍰所據之漏稅額即可能變動,稽徵機關仍得依職權變更或撤銷罰鍰處分,並非「嗣後不會再變更」。未繳稅款不影響復查之提起;對補稅與罰鍰亦得同時申請復查,故 A、B、D 無誤,C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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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