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財稅法務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第7題

中央主管機關應每幾年檢視解釋函令有無違反法律之規定、意旨,或增加法律所無之納稅義務?

題目

中央主管機關應每幾年檢視解釋函令有無違反法律之規定、意旨,或增加法律所無之納稅義務? 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4 年

官方答案

  • 答案:D. 4 年

解析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9條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每4年檢視解釋函令有無違反法律規定、意旨,或增加法律所無之納稅義務,並於檢視後公告。其目的在定期清理不合時宜或違法之解釋函令,避免納稅者承受不確定之稅捐負擔,故答案為4年。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