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財稅法務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第9題

稅捐稽徵機關對於課稅基礎,經調查仍不能確定或調查費用過鉅時,或納稅義務人未履行稅捐稽徵之協力義務者,機關得進行推計。關於推計之說明,下列何者正確?

題目

稅捐稽徵機關對於課稅基礎,經調查仍不能確定或調查費用過鉅時,或納稅義務人未履行稅捐稽徵之協力義務者,機關得進行推計。關於推計之說明,下列何者正確? A. 推計所確定之應稅事實,為真正之事實 B. 推計之結果,應當盡可能接近實質之真實 C. 推計之結果,得以作為納稅義務人依所漏稅額裁罰之計算基礎 D. 推計之進行,均應當報請上級稅捐稽徵機關核准

官方答案

  • 答案:B. 推計之結果,應當盡可能接近實質之真實

解析

推計課稅係課稅基礎經調查仍不能確定、調查費用過鉅,或納稅義務人未盡協力義務時,稽徵機關依查得資料、同業利潤標準等間接證據推估所得額。其結果本質上為推定,並非真正事實,故A錯誤;推計應力求接近實質真實,B正確;推計結果不得逕作為漏稅裁罰之計算基礎,裁罰仍須有確切證據,故C錯誤;推計並非一律須報上級核准,D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