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司法行政 刑法
第24題
甲埋伏於路邊欲殺乙,見乙、丙二人並肩而行,舉槍瞄準,儘管知道自己無法排除誤中丙的可能性,但因機不可失,還是決定賭一把。扣下扳機擊發後,子彈未打中乙,卻將丙擊斃。…
題目
甲埋伏於路邊欲殺乙,見乙、丙二人並肩而行,舉槍瞄準,儘管知道自己無法排除誤中丙的可能性,但因機不可失,還是決定賭一把。扣下扳機擊發後,子彈未打中乙,卻將丙擊斃。甲應如何論罪? A. 成立殺人既遂罪與殺人未遂罪,二者依想像競合之例處斷 B. 成立殺人未遂罪與過失致人於死罪,二者依想像競合之例處斷 C. 成立殺人未遂罪與過失致人於死罪,二者依實質競合之例處斷 D. 成立殺人未遂罪與過失致人於死罪,二者依法條競合之例處斷
官方答案
- 答案:A. 成立殺人既遂罪與殺人未遂罪,二者依想像競合之例處斷
解析
甲明知可能誤擊丙仍決定賭一把,對丙之死亡結果已有預見,且其發生不違背本意,屬未必故意(間接故意),成立殺人既遂罪;對乙則因未擊中而成立殺人未遂罪。甲僅有一個開槍行為,同時觸犯上開二罪名,屬一行為觸犯數罪名,應依刑法第55條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B、C、D分別誤認對丙僅有過失,或誤認應數罪併罰、法條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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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