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13題

甲以土地仲介為業。乙乃A 地所有人,並登記為A 地所有人。甲與乙成立居間契約,由甲媒介乙出賣A 地於丙。試問,關於居間人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甲以土地仲介為業。乙乃A 地所有人,並登記為A 地所有人。甲與乙成立居間契約,由甲媒介乙出賣A 地於丙。試問,關於居間人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甲就其媒介所成立之契約,有為乙給付或受領給付之義務 B. 甲就A 地買賣事項,應就其所知,據實報告於乙與丙 C. 甲就A 地買賣事項及乙與丙之履行能力或訂立該約之能力,有調查之義務 D. 甲對乙負有誠實義務

官方答案

  • 答案:A. 甲就其媒介所成立之契約,有為乙給付或受領給付之義務

解析

民法第574條明定,居間人就其媒介所成立之契約,無為當事人給付或受領給付之權。居間人僅立於媒介地位,不負代為給付或受領之義務,故A稱甲有此義務,顯有錯誤。依民法第567條,居間人關於訂約事項應就其所知據實報告於各當事人;以居間為營業者,就更負有調查當事人履行能力及訂立該約能力之義務,甲以土地仲介為業,自有調查義務。另依民法第569條,居間人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履行義務。故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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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