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13題
下列當事人間之約款,何者因違反法律之強制或禁止規定而無效?
題目
下列當事人間之約款,何者因違反法律之強制或禁止規定而無效? A. 甲將汽車出售給乙,並約定買回之期限為六年 B. 丙承租丁之土地建築房屋,訂定不動產租賃契約,約定期限三十年 C. 戊與己締結買賣契約,並約定雙方間的請求權不受時效規定之限制 D. 庚承攬辛之建物興建工程,並約定如庚故意不告知其工作之瑕疵者,其瑕疵發現期間,延長為十年
官方答案
- 答案:C. 戊與己締結買賣契約,並約定雙方間的請求權不受時效規定之限制
解析
本題考核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之效力。選項C錯誤:依民法第129條,當事人不得以特約預先拋棄時效之利益,亦不得以特約延長時效期間;戊與己約定請求權不受時效限制,屬預先拋棄時效利益,違反強制規定而無效。選項A正確:民法第265條規定買回特約期間不得超過五年,六年雖超過法定期間,但僅縮短為五年,契約不因之無效。選項B正確:民法第449條規定不動產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三十年縮短為二十年,契約有效。選項D正確:民法第499條規定承攬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得以期間經過為抗辯,延長發現期間為十年並未違反強制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