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15題
有關留置權的取得或行使,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留置權的取得或行使,下列何者錯誤? A. 代理權消滅或撤回時,代理人須將授權書交還於授權者,不得留置 B. 不動產之出租人,就租賃契約所生之債權,對於承租人之物置於該不動產者,除禁止扣押之物外,有留置權 C. 債務人無支付能力時,債權人於其債權未屆清償期前,不能取得留置權 D. 債權人占有動產之始,明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不能取得留置權
官方答案
- 答案:C. 債務人無支付能力時,債權人於其債權未屆清償期前,不能取得留置權
解析
本題考核留置權之取得與行使要件。選項C錯誤:留置權之取得不以債權已屆清償期為要件,僅行使留置權(拍賣標的物)需債權屆期。依民法第920條,債權人占有動產,其債權與該物有關聯性,即可取得留置權;債務人無支付能力(破產)時,債權人仍可取得留置權,惟行使須待債權屆期。選項A正確:依民法第935條,代理權消滅時,代理人不得留置授權書。選項B正確:依民法第443條,出租人對承租人之物有留置權。選項D正確:依民法第920條,債權人占有動產時明知非債務人所有者,不得取得留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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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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