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5題

即將調派國外之甲將其所有A 屋一棟出售乙,價金一千五百萬元。甲乙雙方約定,由丙作為保證人,乙僅須先支付頭期款三百萬元,其餘分十二個月分期支付。甲於乙支付頭期款後…

題目

即將調派國外之甲將其所有A 屋一棟出售乙,價金一千五百萬元。甲乙雙方約定,由丙作為保證人,乙僅須先支付頭期款三百萬元,其餘分十二個月分期支付。甲於乙支付頭期款後,便將A 屋移轉給乙後,並出國赴任。二年後甲回國述職,發現乙未依約將剩餘價款匯入甲指定之帳戶,向乙請求時,復發現A 屋已轉賣予丁,乙已不知去向,遂向丙請求支付剩餘價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保證契約存在於乙、丙兩人之間 B. 丙係以其所有財產作為其責任之總擔保 C. 因丙享有先訴抗辯權,故得拒絕甲之請求 D. 丙關於該項保證債務之負擔,不能較乙為重

官方答案

  • 答案:A. 保證契約存在於乙、丙兩人之間

解析

保證契約係保證人(丙)與債權人(甲)間所成立,非乙、丙兩人間(民法第737條),故A敘述「存在於乙、丙兩人之間」錯誤。B選項:保證人以其所有財產為債務履行之總擔保(民法第737條),正確。C選項: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民法第744條),得拒絕債權人請求,正確。D選項:保證人之責任不得較主債務人為重(民法第739條),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