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6題
下列有關於不動產相鄰關係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有關於不動產相鄰關係之敘述,何者錯誤? A. 相鄰關係產生的不動產所有權擴張或限制具有物權效力,須經登記才生效 B. 相鄰關係須考量土地所有人與鄰地所有人間之利益並為合理而必要之利益衡量 C. 民法相鄰關係規定有通行、侵入、排水、用水、根枝、果實等內容 D. 相鄰關係之規定於地上權人、不動產役權人、典權人、承租人皆有準用
官方答案
- 答案:A. 相鄰關係產生的不動產所有權擴張或限制具有物權效力,須經登記才生效
解析
相鄰關係為物權法上鄰地關係,其效力直接由法律規定產生,不須經登記即生效力(民法第785條以下),屬法定物權,故A敘述「須經登記才生效」錯誤。B選項:相鄰關係須衡量雙方利益,為合理必要之利益衡量(民法第785條),正確。C選項:民法第785條至第795條規定相鄰關係內容含通行、侵入、排水、用水、根枝、果實等,正確。D選項:相鄰關係規定於地上權人、不動產役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準用之(民法第795條),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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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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