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20題
甲於自有A地上興建B屋,分別以A地、B屋設定抵押權予乙擔保借款。甲將B屋出租予丙,租期4年。2年後甲清償期屆至無力清償,乙聲請法院查封拍賣A地、B屋,分別由丁、…
題目
甲於自有A地上興建B屋,分別以A地、B屋設定抵押權予乙擔保借款。甲將B屋出租予丙,租期4年。2年後甲清償期屆至無力清償,乙聲請法院查封拍賣A地、B屋,分別由丁、戊拍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丁得請求丙搬離並返還B屋 B. 戊得請求丙搬離並返還B屋 C. B屋於A地上之合法存在權源,是法定租賃關係 D. 如B屋因地震滅失時,B屋所憑以存在之地上權消滅
官方答案
- 答案:D. 如B屋因地震滅失時,B屋所憑以存在之地上權消滅
解析
甲以A地及B屋分別設定抵押,拍賣後由丁取得A地、戊取得B屋,拍定人各異。依民法第876條第2項準用第1項,土地與建築物同屬一人所有而均設定抵押,拍定人各異時,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故B屋對A地之權源為法定地上權而非法定租賃,C錯誤。丙之租約僅4年,未逾5年,依民法第425條第1項買賣不破租賃,租約對拍定人戊繼續存在,戊不得請求丙搬離,B錯誤;丁非B屋所有人,亦無權請求返還,A錯誤。法定地上權係為建築物存續而設,B屋因地震滅失後其目的消滅,地上權亦隨之消滅,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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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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