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4題
關於代理與代表制度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關於代理與代表制度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均不得為代理人 B. 法人之董事,既是法人之代表,也是法人之法定代理人 C. 無代表權人代表公司所為之法律行為,解釋上應類推適用關於(無權)代理之規定 D. 代理與代表均不限於法律行為、事實行為或侵權行為,其效果均可歸屬於本人或法人
官方答案
- 答案:C. 無代表權人代表公司所為之法律行為,解釋上應類推適用關於(無權)代理之規定
解析
無代表權人代表法人所為之法律行為,因代表與代理在功能上相似,學說與實務多認應類推適用無權代理之規定(民法第170條),效力歸屬於本人與否取決於本人承認,故C正確。A錯誤:代理人只須有意思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仍得為代理人,民法第104條明定其效力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B錯誤:董事是法人的代表機關,並非代理人。D錯誤:代理僅限於法律行為,事實行為與侵權行為均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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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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