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24題
甲、乙、丙共有A 地各三分之一,甲、乙依民法第820 條第1 項規定,以人數及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決定A 地之左側、中間分別由甲、乙使用收益,其餘右側由丙…
題目
甲、乙、丙共有A 地各三分之一,甲、乙依民法第820 條第1 項規定,以人數及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決定A 地之左側、中間分別由甲、乙使用收益,其餘右側由丙使用收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甲、乙指定各共有人占有使用A 地之特定位置,屬於民法第820 條第1 項共有物管理行為之範疇 B. 只要甲、乙達成分管決定之程序符合多數決要件,則依決定內容占有土地,不構成無權占有 C. 共有物之管理原則上應經共有人全體同意,故甲、乙雖人數及應有部分過半,若未經丙之同意,該分管決定仍不生效力 D. 若丙認為甲、乙決定之分管方法對其顯失公平,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變更該管理決定
官方答案
- 答案:C. 共有物之管理原則上應經共有人全體同意,故甲、乙雖人數及應有部分過半,若未經丙之同意,該分管決定仍不生效力
解析
民法第820條第1項規定,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分管約定使各共有人占用特定位置,屬共有物管理行為,A正確。甲、乙人數及應有部分均達三分之二,符合多數決要件,其分管決定對全體共有人生效,丙依決定占用右側即非無權占有,B正確、C錯誤。C誤認管理須經全體同意,忽略第820條第1項之多數決設計。若丙認為該管理顯失公平,依同條第2項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變更之,D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