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6題
甲登報懸賞5 萬元尋找走失愛犬,乙不知該廣告而先行收留並照顧該犬,隨後始獲悉廣告內容並通知甲領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甲登報懸賞5 萬元尋找走失愛犬,乙不知該廣告而先行收留並照顧該犬,隨後始獲悉廣告內容並通知甲領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因乙行為時不知有廣告存在,依民法規定,乙不能取得報酬請求權。 B. 乙除得請求5 萬元報酬外,亦得向甲請求償還收留期間之必要及有益費用。 C. 若甲於乙完成行為前已登報撤回廣告,則甲無須對乙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D. 若甲定有10 天之尋狗期限,法律上推定甲於該期間內拋棄其撤回權。
官方答案
- 答案:D. 若甲定有10 天之尋狗期限,法律上推定甲於該期間內拋棄其撤回權。
解析
民法第164條第4項明定,不知有廣告而完成廣告所定行為之人,亦得請求報酬,故乙雖先行收留,仍得請求5萬元,A錯誤。民法第165條第1項規定,預定報酬之廣告於行為完成前撤回者,廣告人對於行為人因該廣告善意所受之損害仍應負賠償責任(以不超過報酬額為限),故C稱甲無須負任何責任,錯誤。同條第2項則規定,廣告定有完成行為之期間者,推定廣告人拋棄其撤回權,本題甲定有10天尋狗期限,即應受此推定,D正確。B將報酬請求權與無因管理之費用償還請求權逕予併列,惟二者成立要件與範圍不同,敘述過於寬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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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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