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9題

甲將A 屋出售於乙並簽署買賣契約。隨後甲因房價上漲,復將該屋高價售予丙,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甲將A 屋出售於乙並簽署買賣契約。隨後甲因房價上漲,復將該屋高價售予丙,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與丙之買賣契約侵害乙之債權,甲丙間之買賣契約與移轉行為均屬無效。 B. A 屋所有權既已移轉予丙,甲對乙之給付屬嗣後不能,乙得請求履行利益之損害賠償 C. 因甲對乙給付不能,乙得解除契約,並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返還已付價金 D. 乙僅得向甲請求返還已付之價金,不得請求房價上漲之轉售利益差額

官方答案

  • 答案:B. A 屋所有權既已移轉予丙,甲對乙之給付屬嗣後不能,乙得請求履行利益之損害賠償

解析

正確答案是 B。甲將A屋所有權移轉給丙後,對乙之給付已屬嗣後不能,且甲具可歸責事由,乙得依民法第226條請求履行利益之損害賠償,包括房價上漲所受損失。A 錯在債權無優先效力,甲丙間契約及移轉不當然無效;C 錯在解除後之價金返還係依民法第259條回復原狀,並非不當得利;D 錯在乙仍可請求轉售利益差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