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漁業行政 國際關係及談判
第3題
國際談判中有所謂「與惡棍談判」(negotiating with villains)的論述,意 指與國際恐怖組織,或是極權獨裁國家進行談判;請至少舉出一個實際…
題目
國際談判中有所謂「與惡棍談判」(negotiating with villains)的論述,意 指與國際恐怖組織,或是極權獨裁國家進行談判;請至少舉出一個實際 案例進行分析,並提出個人贊成或反對之理由。(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概念界定:所謂「與惡棍談判」(negotiating with villains),係指與國際恐怖組織、武裝叛亂團體或極權獨裁政權進行協商。哈佛法學院教授孟金(Robert Mnookin)於《與魔鬼交易》(Bargaining with the Devil: When to Negotiate, When to Fight, 2010)中指出,談判與對抗並非道德選項,而是策略選擇,關鍵在於理性評估成本、替代方案與核心價值。
- 二、實際案例:1998年北愛爾蘭「貝爾法斯特協議」(Belfast Agreement,又稱耶穌受難日協議)。英國政府與愛爾蘭政府在新芬黨(Sinn Féin)被視為愛爾蘭共和軍(IRA)政治翼、長期遭汙名化的情況下,仍透過美國參議員 Mitchell 主持之多黨談判,以權力共享、跨界機構與囚犯釋放換取停火,終結近三十年流血衝突;2020年美國與塔利班於杜哈簽署協議亦屬適例。
- 三、贊成理由:其一,談判可降低人員傷亡與人道成本,避免衝突無限延長;其二,透過給予政治出路可分化極端組織內之溫和派,促成「去暴力化」;其三,歷史經驗顯示多數內戰與叛亂最終以政治協商收場,純粹軍事手段往往難以取得決定性勝利;其四,談判可換取情報、人質釋放與停火窗口。
- 四、反對理由:其一,談判可能賦予暴力行為正當性,形成「暴力換取談判桌」的誘因與道德風險;其二,獨裁政權或恐怖組織之承諾缺乏可信度,簽署後毀約案例屢見不鮮;其三,對國內民意與受害者家屬造成二次傷害,政治成本高昂;其四,若前提條件與驗證機制不足,談判反成對方爭取時間、重整軍力的工具。
- 五、判斷架構與建議:宜採孟金之三問:不談判的代價是否高於談判?是否有更佳替代方案(Best Alternative to a Negotiated Agreement, BATNA)?談判是否危及不可讓渡之核心價值?並輔以設定前提條件(放棄暴力、承認對方為談判對象但不予正當化)、第三方調解、分階段驗證與退出機制。個人傾向「有條件、可驗證、可退出」的談判,而非全面拒絕對話或無條件妥協。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