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自然保育 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第3題

請闡述1992 年「生物多樣性公約」、2002 年「2010 年生物多樣性目標」、 2010 年「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與2022 年「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

題目

請闡述1992 年「生物多樣性公約」、2002 年「2010 年生物多樣性目標」、 2010 年「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與2022 年「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 性框架」的關係與其主要保育策略目標的變化?並舉例說明國內有那些 保育法規制定或保育策略推展能夠呼應「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 架」目標的推展。(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CBD):1992年里約地球高峰會通過,1993年生效,確立「保育生物多樣性、永續利用其組成部分、公平合理分享遺傳資源所生利益」三大目標,並要求締約方研訂國家生物多樣性策略與行動計畫(NBSAP)、採生態系取徑、尊重傳統知識。
  • 二、2010年生物多樣性目標(2010 Biodiversity Target):2002年第六次締約方大會(COP6)通過,係首個全球量化政治承諾,要求於2010年前「顯著減緩」生物多樣性流失速率,並促成全球指標與監測體系;惟因缺乏可課責之國家行動與財源,最終未達成,成為後續檢討之基礎。
  • 三、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Aichi Biodiversity Targets):2010年COP10於名古屋通過,屬2011至2020年策略計畫,含20項目標、五大策略目標,明定陸域17%、海域10%劃設保護區,並通過名古屋議定書處理遺傳資源近用與惠益分享;策略由「減緩流失」轉向「減輕壓力、改善狀態、主流化與資源動員」並重。
  • 四、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Kunming-Montreal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GBF):2022年COP15第二階段通過,2050年願景為「與自然和諧共生」,2030年使命為「遏止並逆轉」生物多樣性流失,含4項長期目標與23項行動目標,重點包括30x30(陸海域各30%)、恢復30%退化生態系、減少有害補貼、企業揭露、尊重原住民與地方社區權利及數位序列資訊(DSI)治理。
  • 五、國內呼應:國土計畫法與國土生態綠網對應目標1至3之空間整合;濕地保育法、海洋保育法與海洋保護區劃設對應30x30;野生動物保育法與瀕危物種生態服務給付對應物種復育;NBSAP與國家報告、里山倡議、原住民族基本法之傳統知識保障、氣候變遷因應法之自然碳匯,分別呼應主流化、參與式治理與氣候行動目標。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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