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離島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38題
關於行政程序法期間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題目
關於行政程序法期間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人民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經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者,須再次提出申請 B. 期間之末日為星期六者,以其次星期一下午為期間末日 C. 申請人因不諳法令,不能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得申請回復原狀 D. 除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機關應訂定人民申請之處理期間3601
官方答案
- 答案:D. 除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機關應訂定人民申請之處理期間3601
解析
行政程序法第51條第1項規定,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並公告之;未訂定者,依第2項規定為二個月,故D之敘述方向正確。A錯誤:依第49條,向無管轄權機關提出者經移送後,視為自始向有管轄權機關提出,無須再次申請。B錯誤:第48條第4項係以休息日之次日全日為期間末日,並非僅至下午。C錯誤:第50條回復原狀以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為限,不諳法令不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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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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