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離島四等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16題
以建築物為抵押者,下列關於普通抵押權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以建築物為抵押者,下列關於普通抵押權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 A. 抵押權之效力,及於該建築物之從物 B. 抵押權之效力,及於該建築物之從權利 C. 抵押權之效力,及於附加於該建築物而具獨立性之部分 D. 抵押權之效力,及於附加於該建築物而不具獨立性之部分
官方答案
- 答案:C. 抵押權之效力,及於附加於該建築物而具獨立性之部分
解析
本題問「錯誤」者。依民法第862條第1項,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與從權利,故A、B正確;同條第3項規定,以建築物為抵押者,其附加於該建築物而「不具獨立性」之部分,亦為抵押權效力所及,故D正確。反之,附加於建築物而「具獨立性」之部分,並非抵押權效力所及,僅於抵押權設定後附加者,得準用第877條聲請併付拍賣,故C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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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