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離島四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8題
依房屋稅條例之規定,下列那些情形得免徵房屋稅?①公立醫院之院舍與員工宿舍 ②業經立案並完成財團法人登記之私立學校自有校舍 ③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 ④宗教團體供…
題目
依房屋稅條例之規定,下列那些情形得免徵房屋稅?①公立醫院之院舍與員工宿舍 ②業經立案並完成財團法人登記之私立學校自有校舍 ③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 ④宗教團體供傳教佈道之寺廟並完成登記 A. ①②④ B. ②③④ C. ①③④ D. ①②③
官方答案
- 答案:A. ①②④
解析
依房屋稅條例第6條免徵房屋稅之相關規定,公立醫院之院舍及其必要員工宿舍,供公用或符合規定者多屬免徵範圍(①);經立案並完成財團法人登記之私立學校,其自有且供校務使用之校舍,亦屬教育用途而免徵(②);宗教團體供傳教佈道使用並已完成登記之寺廟,供宗教使用者屬免徵(④)。至於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③),雖有政策上優惠,但依一般房屋稅條例第6條列舉之免稅事由,並非逕以「平價配售」本身概括為該條所明定之免徵情形,故應以①②④為正確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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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