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41題
下列關於刑事訴訟法訊問被告之過程,何者為合法之程序?
題目
下列關於刑事訴訟法訊問被告之過程,何者為合法之程序? A. 毆打被告後,再將被告之陳述記載於筆錄 B. 半夜把被告抓來後,被告想睡覺卻不讓被告睡覺,一直訊問到凌晨 C. 訊問被告出於懇切之態度,被告深受感動而自白犯行 D. 恐嚇被告說不自白會打斷腿,一定要講實話
官方答案
- 答案:C. 訊問被告出於懇切之態度,被告深受感動而自白犯行
解析
刑事訴訟法第98條規定,訊問被告應出以懇切之態度,不得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或其他不正方法。A毆打被告、B剝奪睡眠疲勞訊問、D以打斷腿恐嚇,均屬不正訊問;C僅以懇切態度訊問,被告因此自白,程序合法。且非出於不正方法之自白,原則上具任意性。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