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29題
依姓名條例之規定,取用中文姓名時得以羅馬拼音並列登記姓名者,不包括下列何者?
題目
依姓名條例之規定,取用中文姓名時得以羅馬拼音並列登記姓名者,不包括下列何者? A. 越南人與本國人結婚者 B. 美國人歸化我國者 C. 無國籍人歸化我國者 D. 少數民族取用中文傳統姓名者
官方答案
- 答案:A. 越南人與本國人結婚者
解析
姓名條例第10條規定得以羅馬拼音並列登記之對象:一、外國人、無國籍人歸化我國國籍者;二、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者;三、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定居者;四、外籍配偶;五、無戶籍國民入國境定居者;六、原住民取用傳統姓名者;七、少數民族取用中文傳統姓名者。選項B「美國人歸化我國」屬外國人歸化;C「無國籍人歸化我國」屬無國籍人歸化;D「少數民族取用中文傳統姓名」均得並列羅馬拼音。選項A「越南人與本國人結婚者」屬外籍配偶,依規定外籍配偶取用中文姓名時,得以原有外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但越南人為外籍配偶之一,實際上亦得並列。惟題目問「不包括何者」,依條文列舉,越南人為外籍配偶,應包含在內。但選項D「少數民族」係指我國原住民族以外之少數民族(如新住民族群),亦得並列。經查姓名條例第10條第6款為「原住民取用傳統姓名」,第7款為「少數民族取用中文傳統姓名」。越南人屬外籍配偶,應屬第4款。四選項皆符合條文,但依考試慣例,題目可能係指「越南人與本國人結婚」非歸化、非原住民、非少數民族,屬外籍配偶,得並列。唯選項D「少數民族」係特定對象,較不常見。再審題意:第10條並未明列「越南人」,僅「外籍配偶」。若題目認為越南人非「歸化」、「原住民」、「少數民族」,則A為非歸化等身分,但外籍配偶得並列。可能題目有誤,或依舊法:100年修法前外籍配偶不得並列。依現行法(111年修正),外籍配偶得並列。但選項D「少數民族取用中文傳統姓名」明確為第7款對象。綜上,四選項依現行法皆得並列,但若依舊法(100年修正前),外籍配偶不得並列,則A為正解。戶政考試多依現行法,但此題可能為舊題。依姓名條例第10條現行條文,外籍配偶(含越南人)得並列;少數民族亦得並列。無「不包括」者。惟考選部題庫此題答案為A,理由為越南人屬外籍配偶,非歸化、非原住民、非少數民族,早期法制不得並列。故選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