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10題

團體協約之期限,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團體協約之期限,下列何者錯誤? A. 為不定期者,當事人之一方於團體協約簽訂1 年後,得隨時終止團體協約。但應於3 個月前,以書面通知他方當事人 B. 團體協約得以定期、不定期或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簽訂之 C. 團體協約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者,其工作於3 年內尚未完成時,視為以3 年為期限簽訂之團體協約 D. 團體協約定期期滿,未另訂新約者,視為不定期團體協約

官方答案

  • 答案:D. 團體協約定期期滿,未另訂新約者,視為不定期團體協約

解析

依團體協約法,團體協約得以定期、不定期或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簽訂(B 正確);不定期者,當事人之一方於簽訂一年後得隨時終止,但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通知他方(A 正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者,工作於三年內尚未完成時,視為以三年為期限簽訂之協約(C 正確)。至於定期協約期滿未另訂新約,原則上視為不定期,但當事人之一方已於期滿前三個月通知他方不續約者,即不適用視為不定期之規定。D 未表明此例外,敘述不完整而屬錯誤,故選 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