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17題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農業用地閒置不用,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報經內政部核准通知限期使用或命其委託經營,逾期仍未使用或委託經營者,按應納田賦加徵幾倍的荒地稅?
題目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農業用地閒置不用,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報經內政部核准通知限期使用或命其委託經營,逾期仍未使用或委託經營者,按應納田賦加徵幾倍的荒地稅? A. 一倍至三倍 B. 二倍至四倍 C. 三倍至五倍 D. 一倍至四倍
官方答案
- 答案:A. 一倍至三倍
解析
土地稅法為防止農地閒置投機,設有荒地稅制度:農業用地閒置不用,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報經內政部核准,通知限期使用或命其委託經營,逾期仍未使用或未委託經營者,按應納田賦加徵一倍至三倍之荒地稅。故法定加徵級距為一倍至三倍。二倍至四倍、三倍至五倍、一倍至四倍均與條文所定倍數不符,是本科常見的數字陷阱,作答時應牢記「一倍至三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