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47題

甲、乙、丙三人共有A 地,甲之應有部分為五分之三,乙與丙之應有部分分別為五分之一,今甲欲將A 地無償設定地上權予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甲、乙、丙三人共有A 地,甲之應有部分為五分之三,乙與丙之應有部分分別為五分之一,今甲欲將A 地無償設定地上權予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得單獨將A 地無償設定地上權予丁 B. 甲取得乙之同意後,縱使丙不同意,甲與乙仍得將A 地無償設定地上權予丁 C. 甲取得乙之同意後,若丙不同意,甲與乙仍不得將A 地無償設定地上權予丁 D. 共有土地無法設定地上權

官方答案

  • 答案:C. 甲取得乙之同意後,若丙不同意,甲與乙仍不得將A 地無償設定地上權予丁

解析

民法第823條規定,共有人處分共有物(含設定地上權),需全體共有人同意。甲應有部分五分之三,乙、丙各五分之一,合計五分之五。甲取得乙同意僅達五分之四,未達全體同意,故仍不得設定地上權。選項A、B錯在未取得全體同意;D錯在共有土地得設定地上權,僅需全體同意。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