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42題

依據行政訴訟法之規定,下列何者為確認桃園航空城特定區都市計畫違法訴訟之被告?

題目

依據行政訴訟法之規定,下列何者為確認桃園航空城特定區都市計畫違法訴訟之被告? A.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B. 桃園市政府 C. 內政部 D. 土地所有權人

官方答案

  • 答案:C. 內政部

解析

都市計畫法第12條規定特定區計畫由內政部擬定,第13條、第20條規定主要計畫由內政部核定,第21條則由該管政府發布實施。桃園航空城特定區計畫的規制內容係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並由內政部核定,故依行政訴訟法第6條提起確認都市計畫違法之訴,應以內政部為被告。大園區公所並無擬定或核定都市計畫的權限;土地所有權人若提起訴訟,居於原告地位,均非被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