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三等 一般民政 地方政府與政治

第2題

何謂「財政紀律」?中央為謀全國之經濟平衡發展,得視直轄市及縣(市) 政府財政收支狀況,由國庫就何種事項酌予補助?請說明之。(25 分)

題目

何謂「財政紀律」?中央為謀全國之經濟平衡發展,得視直轄市及縣(市) 政府財政收支狀況,由國庫就何種事項酌予補助?請說明之。(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財政紀律的意義:係指政府為維持財政健全,對歲入歲出之規劃、預算編製與執行、債務舉借與償還、特種基金及特別預算之運用等,所建立之規範與課責機制;其核心在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債務控管與資訊透明,我國並於二○一九年制定《財政紀律法》以為依據。
  • 二、法制內涵:包括覈實編列預算並揭露財源、嚴格限制特別預算之編列條件、強化債務預警與上限管理、要求財務資訊公開、明定中央對地方財政之輔導與考核,以及地方應提出財政改善計畫;違反者並有相關課責與懲處規定。
  • 三、中央酌予補助之事項: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條,中央為謀全國經濟平衡發展,得視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政收支狀況,由國庫就下列事項酌予補助:一、計畫效益涵蓋面廣且具整體性之計畫項目;二、跨越直轄市、縣(市)或二以上縣(市)之建設計畫;三、具有示範性作用之重大建設計畫;四、因應中央重大政策或建設,需由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 四、補助原則與界限:中央應考量地方財政能力、稅課努力程度與基本財政需求,並以公式化、公開化方式辦理,不得以補助款干預地方自治;接受補助之地方政府通常須相對提撥配合款,並依規定期程與績效指標執行,接受中央考核。
  • 五、檢討與建議:實務上專案補助易流於政治考量並排擠地方自有財源,宜擴大一般性補助比重、建立財政預警與輔導機制、強化地方稅基與使用者付費,並將補助資訊全面公開,以兼顧財政紀律與地方自治。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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