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三等 客家事務行政 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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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請問循證政策分析的論點與要素。(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論點:循證政策分析(evidence-based policy analysis)主張政策制定應植基於「最佳可得證據」(best available evidence),而非意識形態、慣例或政治壓力。其源於實證醫學(evidence-based medicine),1990 年代經英國「what works」政府現代化議程推廣至公共治理,核心在辨識政策介入與結果之間的因果效應。
  • 二、要素一,證據層級與來源:依研究設計建立證據階層,隨機對照試驗(RCT)、系統性文獻回顧(systematic review)與後設分析(meta-analysis)位階最高,準實驗與觀察研究次之,專家意見最低;並重視同儕審查、研究預註冊與資料透明,以降低發表偏誤。
  • 三、要素二,因果推論技術:以反事實(counterfactual)為核心,運用差異中差異(difference-in-differences)、斷點回歸(regression discontinuity)、傾向分數配對(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等方法處理選擇偏誤,並區辨內部效度與外部效度,判斷研究成果能否類推至本地情境。
  • 四、要素三,資料治理與制度建構:需開放資料、資料連結(data linkage)與隱私保護並進;設置證據中介機構(如英國 What Works Centres)、政策實驗室,並落實法規影響評估(RIA)與政策評估制度,使證據得以制度化地進入決策流程。
  • 五、要素四,知識轉譯與政治可行性:透過知識轉譯(knowledge translation)將研究結果轉化為決策者可用的語言,並與成本效益分析、利害關係人參與結合。其限制在於證據常有爭議或缺漏、外部效度不足,且價值選擇無法化約為數據,須避免「先有結論再找證據」(policy-based evidence)的逆向操作。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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