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三等 戶政 地方政府與政治
第2題
地方政府普遍面臨財源不足之困境,中央政府機關宜授與地方政府正確 的釣魚方法,而非一味地給魚吃;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政府創造自 有財源之方法有那些?請舉出一種加…
題目
地方政府普遍面臨財源不足之困境,中央政府機關宜授與地方政府正確 的釣魚方法,而非一味地給魚吃;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政府創造自 有財源之方法有那些?請舉出一種加以申論。(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問題背景:地方政府普遍面臨財源不足,自有財源(own-source revenue)比率偏低。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收入包括稅課收入、規費及罰款收入、財產收入、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補助收入、捐獻及贈與收入等,其中補助收入具依存性,不計入自有財源。
- 二、法制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3條明定縣(市)、鄉(鎮、市)應致力於公共造產,其獎助及管理辦法由內政部定之;地方稅法通則允許地方課徵特別稅課、臨時稅課及附加稅課;規費法允許徵收規費;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允許徵收工程受益費,均為創造自有財源之法定途徑。
- 三、方法歸納:(一)課徵地方稅,含特別稅課、臨時稅課及附加稅課;(二)徵收規費與使用費,落實使用者付費;(三)徵收工程受益費,回收公共建設之外部效益;(四)經營公共造產,如停車場、市場、觀光遊憩及殯葬設施;(五)公有不動產出租、設定地上權或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BOT、OT;(六)罰鍰、捐獻贈與及基金孳息。
- 四、以公共造產為例申論:公共造產係地方政府運用公有土地、人力與資金,經營具收益性之事業,兼具財政收入與地方發展雙重功能。其類型包括農林漁牧、工商、觀光遊憩、交通運輸及殯葬等;成功關鍵在於事業定位明確、成本會計健全、績效評估落實與專業經營能力。
- 五、限制與建議:公共造產常面臨資本不足、經營人才缺乏、人事法規僵化及市場風險等問題,致成效有限。建議導入企業化經營、建立績效指標與退場機制,並結合促參與地方創生,使公共造產由「給魚」轉為「教釣魚」之能力建構,方能真正改善地方財政體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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