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22題
對「維持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課稅的規定,係出自下列何項法律?
題目
對「維持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課稅的規定,係出自下列何項法律? A. 所得稅法 B. 稅捐稽徵法 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D.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官方答案
- 答案:D.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解析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明定,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並授權主管機關公告基本生活費之比較基礎與計算方式。此即「基本生活費不課稅」原則,是量能課稅與生存權保障的具體化。所得稅法中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雖有類似效果,但「不得課稅」此一規範基礎來自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故選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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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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